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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修訂的「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」今天生效實施,第一天就有違規案例出現。桃園機場查獲旅客違規攜帶動物產品入境共8件,其中,由非洲豬瘟疫區中國大陸攜帶豬肉製品入境有3個案例,依照規定各處以5萬元罰鍰。另有4件是攜帶中國大陸雞肉產品以及越南豬肉產品,各裁罰3萬元。還有一件罰款1萬元,是由日本帶犬貓食品入境被查獲。(張佳琪報導)「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」修正案通過後,十四號正式生效實施。生效第一天,桃園機場就查獲旅客違規帶動物產品入境,總計查獲8件。其中,違規情事最嚴重的是有旅客攜帶中國大陸火腿腸及臘腸入境。農委會防檢局組長彭明興說,依照裁罰基準,這3件違規案件最後都是罰5萬元。彭明興說:「桃園機場查到有8件違規,其中罰5萬的有3件,都是由中國大陸來的火腿腸及臘腸」另有4件是旅客由中國大陸攜帶雞肉製品2件,以及由越南攜帶豬肉製品2件,這部分依規定罰3萬元。還有一件罰1萬元,是我國旅客由日本旅遊返國攜帶犬貓食品入境。國內其他國際機場、港口及小三通,首日則無查獲相關案件。防檢局裁罰基準規定,由非洲豬瘟疫區攜帶豬肉製品第一次查獲罰5萬,第二次被查獲罰款金額會增加10倍要罰50萬;第三次以後只要查到就重罰100萬。(照片:財政部關務署提供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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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iuniao5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